為進一步改進作風建設,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加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我市今年以來查處的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汕尾市扶貧辦原主任陳秋煜等人揮霍公共財產問題。2013年1月、2015年12月,市扶貧辦兩次套取公款合計12萬元,用于購買禮品和接待費用支出,陳秋煜和原副主任李旭對此負有直接責任。陳秋煜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旭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
二、原汕尾市外事僑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林家和違規決定公款送禮問題。2014年至2018年,市外事僑務局為加強與有關單位工作人員的溝通聯系,用公款購買禮品送給有關人員,并用油票沖銷該筆款項合計7.5萬余元,林家和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此外,林家和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林家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三、陸豐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梁瓊烽違規送禮問題。2020年6月,市委第四提級巡察組到陸豐市水務局開展巡察“回頭看”工作期間,梁瓊烽為與該巡察組聯絡員吳某搞好關系,送給吳某煙酒等禮品,吳某拒收。梁瓊烽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原汕尾市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機關黨支部書記、局長蔡位群違規收受禮金禮品問題。2014年至2018年,蔡位群多次違規收受下屬單位人員所送禮金合計22萬元和禮品價值折合6.5萬元。蔡位群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科員),相關違紀所得被收繳。
五、原汕尾市城區環境衛生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金鴻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2月至6月,王金鴻多次違規收受下屬單位人員所送禮金合計2萬元。王金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被收繳。
六、原汕尾市華僑管理區財政局副局長彭家岸等人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6年至2019年春節、中秋節等節日期間,彭家岸、區財務結算中心原會計溫秋利和原出納顏遠見分別多次違規收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所送禮金合計1萬元、2.8萬余元、2.8萬余元。彭家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溫秋利、顏遠見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相關違紀所得均被收繳。
上述6起問題,有的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有的慷公家之慨違規公款送禮和公款接待、揮霍公共財產,有的甚至同個崗位前后兩任領導相繼存在同一個問題,且多數發生在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行為。這些問題的發生,表明在正風肅紀的高壓態勢下,仍有一些黨員干部享樂欲望未除、奢靡根子未斷;也表明我市糾正“四風”并未取得徹底勝利。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主動擔當作為,弛而不息糾治“四風”。全體黨員干部要把自己擺進去,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時刻緊繃紀律之弦,牢記公仆身份,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